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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馬競 通訊員繳萬澤 一驢肉火燒店老闆長期“掛驢頭賣馬肉”,一年非法銷售額達30餘萬元。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公安局近日查實了該驢肉火燒店以馬肉攙雜作假的犯罪事實,將該店負責人依法刑拘。
  大城縣公安局近日接到群眾舉報,稱縣城內某驢肉火燒店長期以馬肉冒充驢肉進行銷售。接報後,警方對該店銷售的驢肉進行抽樣送檢,經河北進出口檢驗檢疫局檢測,該店經營的驢肉不含有驢源性成分,為馬源性成分。經訊問,該店店主盧某供述了自2012年10月份以來,在明知摻有馬肉的情況下仍冒充驢肉進行銷售,非法銷售金額3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掛驢頭買馬肉 驢肉火燒店主摻雜作假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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